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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8号):《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已于2008年7月8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15修正)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7年10月16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15年6月24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已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该办法试行取得经验后,国家计委将依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所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自行招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13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6月18日国家计委令第9号公布 自2001年6月18日起施行 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民航局令第23号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4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8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23〕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202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