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教你打离婚官司 日期: 09-23 15:43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婚姻家庭精解 云讼专题 摘要1:婚姻家庭共同体实质上是男女双方甜蜜的“合伙”关系。既然是“合伙”,也就意味着存在“经营风险”,有可能因“经营不善”而“散伙”(离婚),那就意味着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经营成果”付之东流。因此,离婚是不得已的选择!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