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摘要1: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主体范围包括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不仅包括当事人,还包括法官、其他诉讼参与人。

摘要2

(2017)粤0391民初2271号;(2018)粤0391司惩59号

摘要1:——管辖异议权的正确行使
【裁判要旨】民事诉讼当事人在应诉答辩期内提起管辖权异议是其法定诉讼权利,行使该权利时必须以纠正人民法院错误的管辖分工以及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为目的,必须遵循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不得为实现拖延诉讼等非法目的而恶意提起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权异议的上诉。当事人滥用该诉讼权利,损害相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进而导致诉讼程序拖延,浪费有限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正和权威的,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案号】一审:(2017)粤0391民初2271号;(2018)粤0391司惩59号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