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公司股东出资不实为由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另行起诉时的处理

摘要1:【问题】法院以公司股东出资不实为由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另行起诉,请求确认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此类纠纷应否受理?
【要旨】公司股东在执行程序中被相关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后,另行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对公司已履行出资义务。此类纠纷虽然是对法律事实的确认,但如果股东起诉符合民事诉讼的受理条件,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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