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聘用的司机与车辆挂靠单位并无事实劳动关系——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名义对外经营,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不宜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摘要1:【要旨】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名义对外经营,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案例】安徽蚌埠中院(2013)蚌民一终字第00045号《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车辆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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