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提字第83号
更新时间:2021-08-22 浏览次数:34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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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提字第83号
【裁判要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债权人通过执行程序以外、法律未禁止方式和途径实现其债权属于正当权利,不构成过错,不构成对第三人侵权。
【裁判要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债权人通过执行程序以外、法律未禁止方式和途径实现其债权属于正当权利,不构成过错,不构成对第三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