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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浦商初字第1243号;(2013)淮中民终字第0475号

更新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3296 次 标签: 商品房典型案例

文章摘要:

——明显加重购房人付款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 
【裁判要旨】购房人以首付与银行按揭相结合方式付款,房产公司以格式条款的方式约定,一旦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购房人应于短期内付清购房余款。该约定违反了格式条款提供方公平拟约的义务,明显加重了购房人的责任,应认定无效。
【本案案号】(2012)浦商初字第1243号;,(2013)淮中民终字第0475号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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