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以裁定书解决实体问题,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法院对生效判决书中当事人一方应承担的保证责任性质以裁定方式补正,如未影响案件正确审理,不应再审改判 更新时间:2023-07-04 浏览次数:5439 次 标签: 裁定书 裁定补正 实体问题 法定程序 再审改判 文章摘要: 【摘要】法院对生效判决书中当事人一方应承担的责任性质以裁定方式补正,属于以裁定解决实体问题,虽违反法定程序,但如未影响案件正确审理,不应再审改判。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00)经监字第353-1号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民事案件再审裁定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审理中能否适用新施行的司法解释 下一篇: 最高法院:保证担保诉讼程序裁判规则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