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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给付意愿欠缺亦可导致对方不安抗辩权成立——商品房出卖方拒绝办理预售备案登记,并擅自将涉案房屋抵押给第三人,购房人据此行使不安抗辩权不构成违约

更新时间:2016-03-18   浏览次数:375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商品房出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未能依法办理预售备案登记,且将涉案房屋抵押给第三人,购房人据此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先履行义务,不构成违约。
【案例】《不安抗辩权,时间利益的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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