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景民一初字第23号;(2007)赣民一终字第48号
更新时间:2023-06-28 浏览次数:26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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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转移行政法上责任的民事约定的效力
【裁判要旨】当事人之间以民事约定转移行政法上的责任,应当认定该约定对外不具有转移行政法上责任的效力,但该约定除去转移行政法上责任的效力后,在当事人之间仍具有民法上的约束力。但如果除去转移行政法上责任的效力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仍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或者已无实际履行内容的,应当从整体上认定为无效。
【案号】(2005)景民一初字第23号;(2007)赣民一终字第48号
【裁判要旨】当事人之间以民事约定转移行政法上的责任,应当认定该约定对外不具有转移行政法上责任的效力,但该约定除去转移行政法上责任的效力后,在当事人之间仍具有民法上的约束力。但如果除去转移行政法上责任的效力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仍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或者已无实际履行内容的,应当从整体上认定为无效。
【案号】(2005)景民一初字第23号;(2007)赣民一终字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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