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二终字第26号
更新时间:2023-07-02 浏览次数:47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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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项目转让合同中拆迁补偿权益的享有及审批过户手续责任的承担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二终字第26号
【裁判要旨】项目整体转让不因所涉房地产转让未审批而无效——当事人双方约定项目转让,除有特殊约定外,其协议转让标的物为该项目整体及其权益,其中涉及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均为项目整体转让不可分割的部分。转让人以项目所涉房产、土地属国有资产未经审批应为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二终字第26号
【裁判要旨】项目整体转让不因所涉房地产转让未审批而无效——当事人双方约定项目转让,除有特殊约定外,其协议转让标的物为该项目整体及其权益,其中涉及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均为项目整体转让不可分割的部分。转让人以项目所涉房产、土地属国有资产未经审批应为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