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09)钟民二初字第578号民事判决书;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常民二终字第581号民事判决书
更新时间:2024-01-14 浏览次数:279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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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银行卡取现)
【裁判要旨】对明显的伪卡交易盗取存款行为银行应承担责任——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获取用户银行卡和密码信息并通过制作伪卡提现,银行无证据证明其付款完全按相关规定办理,并尽到保障交易安全的法定和约定义务,银行应对储户因伪卡交易产生的存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09)钟民二初字第578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书: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常民二终字第581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对明显的伪卡交易盗取存款行为银行应承担责任——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获取用户银行卡和密码信息并通过制作伪卡提现,银行无证据证明其付款完全按相关规定办理,并尽到保障交易安全的法定和约定义务,银行应对储户因伪卡交易产生的存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09)钟民二初字第578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书: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常民二终字第581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