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甬鄞民二初字第2462号;(2009)浙甬商终字第439号
更新时间:2024-01-14 浏览次数:29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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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密码使用即为本人行为原则的限制
【裁判要旨】私人密码使用即为本人行为原则必须在取款时使用的银行卡真实的情况下适用。在储户有证据证明存款被他人支取时自己持有银行卡,银行又不能证明储户持有的银行卡系伪造卡的情况下,银行应当就储户被盗取的款项承担违约责任。
【案号】(2008)甬鄞民二初字第2462号;(2009)浙甬商终字第439号
【裁判要旨】私人密码使用即为本人行为原则必须在取款时使用的银行卡真实的情况下适用。在储户有证据证明存款被他人支取时自己持有银行卡,银行又不能证明储户持有的银行卡系伪造卡的情况下,银行应当就储户被盗取的款项承担违约责任。
【案号】(2008)甬鄞民二初字第2462号;(2009)浙甬商终字第4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