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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黄民二(商)初字第1884号;(2009)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429号

更新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5986 次 标签: 刑民交叉 民刑交叉 诈骗罪 抵押优先受偿权 驳回起诉 借款抵押 违法所得

文章摘要:

——刑事判决对民事案件的既判力问题辨析
【裁判要旨】生效刑事判决已认定行为人申请银行抵押贷款系诈骗犯罪,银行另案以合同纠纷诉请借款抵押人偿还借款并享有抵押物优先受偿权的,应予驳回起诉
【案号】(2009)黄民二(商)初字第1884号;二审:(2009)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429号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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