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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贪污罪既遂与未遂标准?

更新时间:2016-04-18   浏览次数:2466 次 标签: 贪污罪既遂 贪污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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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罪既遂采取控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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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一、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未遂;

    二、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已有,不影响贪污既遂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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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贪污罪既遂采取控制说。

    ②刑法上的占有是指行为人对财产的实际控制的过程行为,贪污罪既遂未遂的判断标志是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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