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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无权申请再审——当事人将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再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申请主体资格

更新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596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当事人将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法院不应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前手债权人不具有申请再审人主体资格的,后手债权人亦不应具有该主体资格。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清偿债务后注销前可以将其债权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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