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青民二商终字第693号
文章摘要:
【案号】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青民二商终字第693号
【裁判要旨】股东受让人明知出让方持有股权的价值,但其故意隐瞒股权真实价值并告知其虚假情况,致使作为出让方的原始股东对股权的价值做出了错误判断,基于受让人的欺诈行为,出让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其申请撤销,应予以支持。
【裁判要旨】股东受让人明知出让方持有股权的价值,但其故意隐瞒股权真实价值并告知其虚假情况,致使作为出让方的原始股东对股权的价值做出了错误判断,基于受让人的欺诈行为,出让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其申请撤销,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