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袁法民一初字第915号;(2010)宜中民四终字第122号
更新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33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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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职工劳动债权的救济途径是更正和诉讼,而非劳动仲裁
【要点提示】职工劳动债权豁免申报,其救济途径是更正和诉讼,而非劳动仲裁;劳动者兼职获得的劳动债权不应被管理人核销为零;劳动者若非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董事、理事,其劳动债权不应按照企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案号】(2010)袁法民一初字第915号;二审:(2010)宜中民四终字第122号
【要点提示】职工劳动债权豁免申报,其救济途径是更正和诉讼,而非劳动仲裁;劳动者兼职获得的劳动债权不应被管理人核销为零;劳动者若非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董事、理事,其劳动债权不应按照企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案号】(2010)袁法民一初字第915号;二审:(2010)宜中民四终字第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