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车票、船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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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客体 回目录
国家对车票、船票的管理制度。
犯罪对象 回目录
本罪犯罪对象仅指真实有效的车票、船票:
1.不包括飞机票、邮票等其他有价票证;
2.不包括真实但已经失效车票、船票在内;
3.行为人将伪造车票、船票当成真实有效的车票、船票进行倒卖,不构成犯罪。
犯罪客观方面 回目录
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1.倒卖是指以低于、等于或者高于票面价额的价格购进车票、船票,然后加价或者变相加价卖出,或者意图加价或者变相加价卖出的行为(包括以出售为目的收购船票。船票的行为)。
2.情节严重:
A.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B.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犯罪主体 回目录
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主体、单位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回目录
直接故意。
量刑处罚标准 回目录
犯倒卖车票、船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5倍罚金。
法条链接 回目录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条[倒卖车票、船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出售牟利为目的购买大量车票尚未售出的行为如何处理
【裁判摘要】以出售牟利为目的购买大量车票尚未售出的行为,以犯罪既遂处理,但在量刑上应当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