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某等抢劫案
文章摘要:
[第288号]陆某某等抢劫案——入户抢劫中“户”的理解与认定
【裁判摘要】构成如何抢劫,应同时符合下列三个特征:一是“户”的范围。“户”即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入户”必须具有进入他人住所的非法侵入性,即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三是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裁判要旨】进入他人作为赌博场所的住所劫取参赌人员财物的,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裁判摘要】构成如何抢劫,应同时符合下列三个特征:一是“户”的范围。“户”即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入户”必须具有进入他人住所的非法侵入性,即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三是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裁判要旨】进入他人作为赌博场所的住所劫取参赌人员财物的,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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