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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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物权保护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物权予以保护的各种机制总和,在物权受到侵害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方式恢复物权完满状态。
物权保护意义 回目录
1.保护物权是保障基本人权的需要;
2.保护物权是保障人的自由发展需要;
3.保护物权是发展市场经济需要。
物权保护类型 回目录
1.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
2.公有物权保护和私有物权保护;
3.私力保护和公力保护。
物权保护原则 回目录
物权保护原则包括一体保护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
1.一体保护原则:指对所有物权(国家、集体、私人、其他权利人的物权)都应予承认和保护。
2.平等保护原则:指对任何一种合法取得的物权都应当给予一视同仁的法律保护。
(1)他物权保护与所有权保护平等;
(2)私有物权与公有物权保护平等。
物权保护争讼程序 回目录
1.和解;
2.调解;
3.仲裁、诉讼等。
物权保护方式 回目录
1.物权保护三种方式:
(1)物权确认请求权;
(2)物权(物上)请求权;
(3)债权保护请求权。
2.物权保护方式适用规则:
(1)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合并适用。
(2)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可以并存。
(3)侵害物权需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区别:
(1)基础不同:
A.物权请求权是附属性、独立性请求权;
B.债权请求权不以物权为基础,以合同、侵权行为、法律事实为发生依据。
(2)目的和功能不同:
A.物权请求权目的和功能是恢复原状;
B.债权请求权目的和功能是填补损失。
(3)权利基础不同:
A.物权请求权的基础是物权圆满状态受侵害、物权行使受妨害;
B.债权请求权的基础是损害发生。
(4)归责原则不同:
A.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B.债权请求权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5)责任方式不同:
A.物权请求权的责任方式:返还财产,排除、预防妨害;
B.债权请求权的责任方式: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6)诉讼时效不同:
A.物权请求权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
B.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
法条链接 回目录
《物权法》
第三十二条【物权保护争讼程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返还原物权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排除妨害、清除危险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以及三大法律责任的适用】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30日)
五、关于物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四)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24.已经合法占有转让标的物的受让人请求转让人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登记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不动产或者动产,利害关系人请求确认物权的归属或内容,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对方当事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抗辩的,均应不予支持。
经典案例 回目录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与朔州市平鲁区楼子沟煤矿新井二号井其他财产所有权纠纷上诉案
【裁判要旨】被关闭煤矿虽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但经政府文件认可的行为得以补救,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开采权及财产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明,案涉矿井在政府实施关闭前,分别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矿长证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该矿井虽未获得采矿许可证,但已由政府文件认定为一证多矿的矿井之一,属于(1984)14号文件“以文代证”的矿井,其开采行为存在的瑕疵已经政府文件认可的行为得以补救,且其开采复产自始得到了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和认可。该矿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其法人资格已经在法律上确立,其财产理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因此,该矿井不存在矿产资源法第39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及煤炭法第67条规定的“擅自从事煤矿生产的”情形,其合法性应当得到确认。
【要点提示】在所有物返还请求之诉中,如果当事人承认自己占有双方争议的标的物,则占有人应当对该标的物的存在状态承担举证责任。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方法有两种:物权的保护方法和债权的保护方法。对于当事人的所有权保护应当首先采用物权的保护方法;当物权保护方法不足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时,则应当考虑补充使用债权的保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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