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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法院是否受理房屋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

更新时间:2024-01-10   浏览次数:303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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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迁户口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法院无法支持当事人要求迁出户口的诉求。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应当约定卖方迁出户口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违约金),以免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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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的户口迁出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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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受人起诉要求出卖人迁出户口,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反迁出户口违约责任,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迁户口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法院无法支持当事人要求迁出户口的诉求。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应当约定卖方迁出户口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违约金),以免被动。

至于违约金,认为没有损失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是一种错误观念,即便买方没有受到实际损失,也不能免除卖方不迁户口的违约责任,只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酌情减少违约金数额。

经典案例 回目录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293号

【裁判要旨】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户口迁出,显属违约,理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但在具体责任的承担上,应就该违约行为的性质、违约形成的过错程度及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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