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回目录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回目录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求(管理规范、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和监督)?
2.医疗机构对病历书写、管理要求有哪些?
2.1什么是病历?
3.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如实告知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4.患者知情同意权和医疗机构告知义务有哪些?
5.什么是医疗事故处置?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回目录
1.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启动程序?
2.什么是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
4.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
5.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知和提交材料程序?
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如何作出?
7.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如何承担?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回目录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回目录
第六章 罚 则【略】 回目录
第七章 附 则【略】 回目录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医疗法律法规索引 回目录
1.《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19条、第136条、137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执业医师法》第13条、第17条、第22条、第23条-26条
4.《献血法》第12-13条、第22条
5.《药品管理法》第31条
6.《母婴保健法》第14-18条
7.《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8条、第31条、第33条
8.《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9.《最高院冠以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
10.《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12.《最高院冠以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13.《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1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16.《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17.《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18.《司法鉴定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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