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某某等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包庇案——上诉人在二审期间脱逃,仅有原审被告人在案的,应当如何处理
文章摘要:
[第1004号]扎某某等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包庇案——上诉人在二审期间脱逃,仅有原审被告人在案的,应当如何处理
【裁判要旨】上诉人在二审期间脱逃,仅有原审被告人在案的,由于一审判决宣判后有被告人提出上诉,导致一审判决未能生效,故不能将一审判决作为执行依据,二审法院需裁定对在逃的上诉人中止审理,同时还必须继续审理涉及原审被告人的部分,对原审被告人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和审理程序依法作出裁判。
【裁判要旨】上诉人在二审期间脱逃,仅有原审被告人在案的,由于一审判决宣判后有被告人提出上诉,导致一审判决未能生效,故不能将一审判决作为执行依据,二审法院需裁定对在逃的上诉人中止审理,同时还必须继续审理涉及原审被告人的部分,对原审被告人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和审理程序依法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