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由   

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

更新时间:2022-10-24   浏览次数:1674 次 标签: 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

文章摘要:

【220、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是指在港口进行有关运输作业过程中,造成人身和财产重大损害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事故所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文章摘要2:

目录

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 回目录

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是指在港口进行有关运输作业过程中,造成人身和财产重大损害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事故所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管辖 回目录

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管辖:

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②港口所在地在营区内,且一方当事人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具有下列特征:

(1)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失职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2)除对人身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外,造成大面积的环境污染等事故也属于严重的不良后果;

(3)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的侵权行为地位于港口范围内。

法条链接 回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七条  下列海事诉讼,由本条规定的海事法院专门管辖:

  (一)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发生的与船舶或者运输、生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以及法律或者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专门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第三十二条  港口经营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

  港口安全作业规则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保障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十四条  船舶进出港口,应当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进出港口的时间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但是,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第三十五条  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旅客上下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有特殊用途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

废止法条 回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推定行为人由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