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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1   浏览次数:2245 次 标签: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裁定

文章摘要:

【420、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是指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或作出该判决、裁定的外国法院通过特定途径向我国相关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承认该民事判决、裁定在我国的效力,并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裁定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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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 回目录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是指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或作出该判决、裁定的外国法院通过特定途径向我国相关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承认该民事判决、裁定在我国的效力,并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裁定予以执行。

法律特征 回目录

1.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想要得到我国法院的承认首先该外国与我国有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关系;

2.外国法院的民事判决必须是依照法定特定程序作出的,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在我国境内;

4.承认与执行外国的判决、裁定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管辖 回目录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案件,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若该法院所在国与我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

法条链接 回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

    第二百八十一条  【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第二百八十二条  【外国法院生效裁判的承认与执行】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四十三条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正本或者经证明无误的副本以及中文译本。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为缺席判决、裁定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该外国法院已经合法传唤的证明文件,但判决、裁定已经对此予以明确说明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提交文件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裁定驳回申请,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的除外。

  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百四十六条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承认后,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编的规定予以执行。

  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第五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期间,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的期间自人民法院对承认申请作出的裁定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五百四十八条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将申请书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可以陈述意见。

  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的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人民陪审员不参加下列案件的审理: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

  (三)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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