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一终字第116号 更新时间:2022-10-09 浏览次数:3499 次 标签: 民间借贷 事实认定 本金 利息 文章摘要: 【收录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15系列精品案例】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一终字第116号 【裁判要旨】民间借案件中大额现金交付的认定涉及本金与利息预先扣除两个方面事实认定。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304号 下一篇: 上诉人方××与上诉人福州××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二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