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贾民一初字第604号

更新时间:2017-02-09   浏览次数:163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贾民一初字第604号
【裁判摘要】被告私自转移母亲尸骨,漠视了原告养父、养母的人身延续法益,对原告造成了痛苦和精神伤害,应依法给予精神赔偿。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