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企业法人与公民个人之间合伙的法律效力问题 更新时间:2017-02-14 浏览次数:2672 次 标签: 混合合伙 文章摘要: 【要点提示】法人合伙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尤其是法人与公民个人之间的混合合伙问题。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的《民法通则》把法人合伙与个人合伙截然分开,给个人与法人之间的合伙立法留下了盲区。有鉴于此,对法人合伙加以探讨已十分必要。 文章摘要2: 目录 1要点提示 2案情 3评析 上一篇: 【笔记】企业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合作方是否需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下一篇: 个人合伙利润分配不以合伙清算为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