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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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受害人因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而获得的金钱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功能 回目录
1.补偿功能;
2.惩罚功能;
3.抚慰功能。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 回目录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精神抚慰金:是指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造成精神痛苦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被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精神抚慰金;
3.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故意侵害人格利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
5.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责任法没有明确规定)。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条件 回目录
1.侵害对象范围: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A.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限定在“人身权益受损”,只有人身权益被侵害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B.侵害财产权益不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
2.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严重”应当采取容忍限度理论,即超出了社会一般人的容忍限度,就认为是“严重”的)。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精神损害是指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最终表现形式为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人格利益、身份利益)丧失。
②法人的精神损害仅指精神利益丧失,不包括精神痛苦。
③《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等”人身、财产权益规定、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
A.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应当包括身体权等一切人身权在内;
B.但是否包括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损害存在疑问。
④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⑤“震惊损害”是指因过错侵权而导致直接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遭受的精神损害:
A.如果导致间接受害人的健康权侵害,属于独立的侵权;
B.如果没有导致健康权的侵害,应当纳入直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作为加重赔偿的因素。
⑥非法使未成年人子女脱离监护人导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因未成年子女被他人擅自送养引起的纠纷性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非法使未成年子女脱离监护人,导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对受害人以擅自送养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应将案由定位侵犯监护权纠纷案,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载《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0年第1集(总第41集)第209页】。
法条链接 回目录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经典案例 回目录
【要点提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其享有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请求权依法可以继承,应准许当事人的继承人参加诉讼,并支持其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人身损害赔偿)
【提示】对性生活权利不予救济。
【裁判要旨】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对死亡之外其他原因而间接导致受害人近亲属精神损害的,受害人近亲属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汪习国诉李光枢因装潢工死于正在装修的新房中请求赔偿财产和精神损失案
【要点提示】因装修承揽人疏于管理,致使装修工人死在正在装修的新房中,造成房主精神损害,承揽人应当赔偿房主的精神损失。
(人格尊严、精神损害赔偿)
【裁判规则】利用领导关系进行同性间的性猥亵,构成对他人人身权的侵犯,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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