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10)甬鄞邱商初字第308号

更新时间:2017-02-18   浏览次数:3722 次 标签: 所有权保留合同 保留所有权 回赎权 出售权

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买受人构成违约时,出卖人是否可将标的物取回?
【要点提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的行为构成违约,出卖人可行使取回权占有标的物;买受人在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可行使回赎权重新占有标的物,否则,出卖人有权对标的物予以处分。
【案例索引】一审: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10)甬鄞邱商初字第308号(2011年2月14日)

文章摘要2: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