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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

更新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1362 次 标签: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人 开标参加人 开标方式 开标异议 不得开标 重新招标

文章摘要:

开标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式开启的行为。
承诺阶段——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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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开标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式开启的行为。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投标法》第34条) 回目录

1.开标时间——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开标人与参加人(《招标投标法》第35条) 回目录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解读】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委托招标合同的约定负责主持开标事宜。

2.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注解】(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第40条第2款规定“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无效”的规定无效;(2)对于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有义务参加开标并配合做好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开标方式(《招标投标法》第36条) 回目录

1.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1)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注解】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只能由投标人或者公证机关检查而不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检查。

2.宣读:

(1)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注解1】对投标文件密封的符合性检查应在投标时间截止之前最迟在开标时——(1)对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已经收取的应当退回;(2)如果重新密封后未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可以再收取。

【注解2】如果在开标时才发现投标文件密封不合格——可以如实记录在开标记录上交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注解3】报价单未单独密封——(1)只要没有泄露或影响评标就不能认定为重大偏差,投标有效;(2)但是如果招标文件已经将报价单单独密封作为实质性内容或规定如未单独密封投标无效则认定投标无效。

3.记录存档备查——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注解1】开标记录应完整如实记录以下内容——(1)开标时间、地点;(2)招标项目及标段/标包名称;(3)投标人名称;(4)密封检查情况;(5)投标报价;(6)标底或最高标限价(如有);(7)异议及答复情况;(8)开标过程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注解2】投标文件未附投标保证金开标时当场公布,但其投标无效应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判定。

【注解3】开标工作人员包括监督人员不应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作出有效或无效的判断处理,对于投标文件的偏差情形应当在开标记录中详细注明留待评标委员会处理(投标无效的决定去在评标委员会)——(1)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构成重大偏差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如属于微细偏差可以与投标文件核对或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如投标报价函的报价和招标文件中报价数字相同但投标报价函少写万字)。

【注解4】开标仪式只负责如实宣读开标内容,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包括澄清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开标现场异议制度(《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3款) 回目录

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2.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并制作记录。

【注解1】(1)开标异议主体只能是投标人;(2)受理异议的主体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以代招标人接受异议进行答复)。

【注解2】投保人应当“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1)投标人只有在开标活动现场当场提出异议,招标人才有义务接受并答复;开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人再提出异议为迟到的异议,招标人可不予接受并可不予答复。(2)招标人对于开标异议没有当场作出答复,异议人有权立即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注解3】只要投保人提出异议,招投标活动即应暂停进行,直至招标人对异议作出答复——(1)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当场答复;(2)但不一定必须是实质性答复,也不保证异议人对答复表示满意(如对于涉及投标是否有效、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规、投标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实体性问题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权作出评价,仅需答复“对此异议问题已经如实记录在案,将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出结论”即可而无须作出实质性答复)。

不得开标和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第28条) 回目录

1.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以免泄露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2.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三十四条【开标的时间与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五条【开标人与参加人】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三十六条【开标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开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六十条【行政监督投诉受理程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七十七条【恶意投诉和违规答异议的法律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能改正并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一条【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处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一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标,或者拒绝开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

  第四十九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

  第四十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修正)》

  第三十二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三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三)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第四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开标后认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停止评标,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可以进入两家或一家开标评标;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认定投标人数量时,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对两家以上集成商或代理商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对于国外贷款、援助资金项目,资金提供方规定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3个可直接进入开标程序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声明(价格变更或其他声明)都应当在开标时一并唱出,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总价中不应当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第四十八条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四十九条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在开标时制作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上传招标网存档。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第二十九条 电子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第三十条 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

  第三十二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经典案例 回目录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苏06行终170号

【裁判摘要】招标文件可以设置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补救方案——综合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各方当事人关于被诉投诉处理决定及复议决定是否合法的争议主要在于:在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作废标处理的情况下,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南通勘察公司存在未能在评标系统中显示“联合体协议"情形,是否应作废标处理,是否应当取消南通勘察公司的投标资格并进而取消其中标资格。《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招标人高铁新城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特别提醒条款中规定:(2)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以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需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用于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是备用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的系统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以使用备用电子光盘进行现场导入评标系统,如投标人备用光盘未提供或无法导入上传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须知》评标项下第22条规定,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22.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2.1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根据上述规章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案的实际情况,应当认定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启动备用电子光盘导入评标系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南通勘察公司及上海新建设公司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及上传了所有必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该两家公司作出资格审查不合格之后,按照本案的实际情况,重新取消了原所作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决定并无不当。具体理由如下:一、招标人有权制定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按本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准备不加密的备用电子光盘,在发生非投标人原因即网上投标平台发生系统故障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情况时,允许使用备用电子光盘进行现场导入评标系统。二、被上诉人提供的现场录像资料、招标代理、监管部门及负责本次招投标网络设计和维护的工作人员证言、评标委员会的证明等证据,均证实在当日开标过程中,评标系统中无法显示“联合体协议"节点,包含上诉人在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虽显示解密成功,但发送至该节点的“联合体协议"均未能显示。完成解密,应当理解为所有文件的解密成功,特定节点因系统原因不能显示,应视为未能完全解密成功。上述情形的发生,显然属于网上投标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并非投标人自身的原因。在此情况下允许启动备用电子光盘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三、招标文件本身即对投标人需在网上上传加密文件的同时一并准备不加密的备用电子光盘作出明确规定。开标当日南通勘察公司及上海新建设公司的备用电子光盘和系统修复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系统中,均能显示该两家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确实存在“联合体协议"。上述事实表明南通勘察公司及上海新建设公司确实已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四、上诉人等投标人之所以在初次资格审查中被审核通过,是因为上诉人尽管在上述“联合体协议"节点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也未能显示,但其在其他材料中又提交有“联合体协议",故而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其文件齐全。但招标文件并未规定,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节点提交“联合体协议"之外,还需在其他材料中提交,故不能据此认定南通勘察公司及上海新建设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材料。此外,备案光盘中资格审查文件与商务标文件分别存在不同的文件夹内,被上诉人提供的现场录像及现场工作人员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均能证实,在资格审查阶段评标委员会成员并不能查看除“联合体协议"之外的文件。上诉人所主张的在资格审查阶段评标委员会即查看了其他技术标、商务标文件的事实不成立。......综上,上诉人提出的应对南通勘察公司作废标处理、取消其投标资格及取消其中标资格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