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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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成 回目录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必设机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1.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2.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A.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B.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
1.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A.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B.监事会副主席不能、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任期 回目录
监事会任期适用《公司法》第53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
监事会职权、费用承担 回目录
1.监事会职权适用《公司法》第54条、第55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
2.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回目录
1.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A.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B.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监事会决议属于公司内部治理范畴,公司法未对股东能否起诉要求撤销监事会决议、确认监事会决议无效作出规定。
法条链接 回目录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三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第一百一十九条【监事会的职权及费用】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