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司法建议和移送处理
更新时间:2021-01-12 浏览次数:92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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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无证勘查开采,勘查资质、地质资料造假,或者勘查开采未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等违法情形的:
1.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其依法处理;
2.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侦查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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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司法建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无证勘查开采,勘查资质、地质资料造假,或者勘查开采未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等违法情形的,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其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侦查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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