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尔普法|法院准许一方延长举证期限,对其他当事人是否也应当延长举证期限?
更新时间:2019-01-01 浏览次数:20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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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六条“关于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问题”规定:“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人民法院准许的,为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法院准许一方当事人延长举证期限的,该延长的举证期限应当适用于其他当事人,即对其他当事人也应当延长举证期限。
文章摘要2:
问题:法院准许一方延长举证期限,对其他当事人是否也应当延长举证期限?
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六条“关于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问题”规定:“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人民法院准许的,为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法院准许一方当事人延长举证期限的,该延长的举证期限应当适用于其他当事人,即对其他当事人也应当延长举证期限。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六、关于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问题。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人民法院准许的,为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