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行政经典案例   

(2013)南刑二初字第0127号;(2013)锡行终字第30号

更新时间:2019-02-11   浏览次数:180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医疗行为中的“抢救”通常是指以手术方式进行,但是并不能将手术之外的门诊治疗方式排除在“抢救”之外。事实上,将门诊治疗方式归置于“抢救”的情形,契合社会生活事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
【案号】(2013)南刑二初字第0127号;(2013)锡行终字第30号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