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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积累财产

更新时间:2024-01-21   浏览次数:2610 次 标签: D969【合伙财产】

文章摘要:

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关系,取决于合伙人之间是否有明确约定。

文章摘要2:

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积累财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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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回目录

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关系,取决于合伙人之间是否有明确约定。

约定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回目录

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协议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

视为按份共有 回目录

1.视为按份共有: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按份共有;

2.按份共有的财产份额确定:

(1)按照约定份额享有;

(2)没有约定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

(3)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合伙投入财产为合伙人各自所有。

②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有可能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无约定时为按份共有。

③按份共有的份额确定规则分别为:A.按照约定份额→B.出资份额→C.等额。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财产】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废止法条 回目录

《民法通则》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一百零五条 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本章规定。

参考资料

[1].  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积累财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关系?   http://www.ishenglaw.com/2015/03/22/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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