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合伙协议 回目录
1.合伙协议,是指全体合伙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协商达成的关于入伙、退伙、出资数额、盈余分配等事项的协议。
2.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合伙在大陆法系国家民商分立下的传统分类)的区别:
(1)民事合伙设立与存在的的基础是民法的合伙,比较强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将合伙视为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
(2)商事合伙设立与存在的基础是商法的合伙,更加注重合伙人之间的集合性,将合伙视为合伙人之间基于合伙合同而成立的享有某种特定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
合伙协议纠纷 回目录
合伙协议纠纷,是指合伙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伙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管辖 回目录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伙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合伙协议纠纷适用于民事合伙,即《民法通则》规定的个人合伙(区别于合伙企业纠纷)。《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在法律上,个人合伙具有两种含义:一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即合伙合同;二是作为经营实体,则作为合伙合同的法律效果之一,合伙人所组成的人与财产相结合的实体。民法通则是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个人合伙的概念,因此,个人合伙可以定义为两个以上自然人相互出资,经营共同事业的经营体。如果个人合伙的经营体是企业,则同时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②个人合伙的特征:
A.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出资而形成的经营体;
B.个人合伙依合伙协议为成立前提;
C.合伙人必须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合伙人必须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6条对此作出扩大解释规定,出资不劳动、不经营者,也可以作为合伙人);
D.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合伙资产不足清偿的债务)负无限和连带责任;
E.合伙可以起字号。
③虽合伙协议纠纷一般适用于民事合伙,但在特殊情况下,商事合伙发生纠纷可能适用合伙协议纠纷案由:如企业法人之间与企业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但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合伙型联营,如果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实体法适用《合伙企业法》,适用“联营合同纠纷”案由,也可以适用“二十二、合伙企业纠纷”项下的“入伙纠纷”、“退伙纠纷”、“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由。如果没有登记的,发生纠纷的,不能适用《合伙企业法》,也应当适用“合伙协议纠纷”案由。
废止法条 回目录
下一篇: 联营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