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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最高法执复64号

更新时间:2023-07-02   浏览次数:321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最高法执复64号
【裁判要旨】债权人可以选择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出资不实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追究其出资不实的责任,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追究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执行法院对债权人的追加申请不予审查,直接指引其通过另诉解决,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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