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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衢常行初字第2号;(2011)浙衢行终字第29号

更新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2450 次 标签: 退休年龄

文章摘要:

——女职工行使退休年龄选择权的条件
【裁判要旨】电力系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视为契约性规范,非属法律范畴,法院可将其作为事实在判决理由中引用或适当进行评述。女职工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满5年,即可选择按女工人50周岁或女干部55周岁退休,与其职务或职称状况不必然相关。
【案号】(2011)衢常行初字第2号;(2011)浙衢行终字第29号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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