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指导案例116号: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 更新时间:2020-01-14 浏览次数:2356 次 标签: 国家赔偿 错误执行 执行终结 无清偿能力 错误执行国家赔偿 文章摘要: 【裁判要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确有错误造成申请执行人损害,因被执行人无清偿能力且不可能再有清偿能力而终结本次执行的,不影响申请执行人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文章摘要2: 目录 1裁判要点 2相关法条 3基本案情 4裁判结果 5裁判理由 上一篇: 指导案例115号: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诉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下一篇: 指导案例117号: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澳中财富(合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文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