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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124号:中国防卫科技学院与联合资源教育发展(燕郊)有限公司执行监督案

更新时间:2020-01-14   浏览次数:2056 次 标签: 执行 执行监督 和解协议 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执行和解

文章摘要:

【裁判要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对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产生争议,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对执行和解协议中原执行依据未涉及的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救济程序解决。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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