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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697号

更新时间:2020-02-05   浏览次数:6380 次 标签: 建设工程 工程价款 合同无效 补充协议 利息 履约保证金 借款 优先受偿权 退场 起算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697号
【裁判要旨】施工合同无效,在履行合同中形成的补充协议并不当然无效,承包方有权请求参照补充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其利息。
【裁判规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履约保证金另行达成协议,将其作为借款本金并确定利息,应认定履行保证金性质已转为借款。
【要旨】因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严重违约,导致承包人在未完成全部工程的情况下退场,案涉工程没有确定的竣工时间,可以发包人接收竣工结算书的时间作为优先受偿权起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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