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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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水的相邻关系又称为相邻用水、排水关系,是指不动产权利人应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回目录
1.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
2.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
A.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
B.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2.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
A.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B.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相邻房屋滴水纠纷处理 回目录
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相邻人工排水关系 回目录
物权法、民通对相邻人工排水关系均未规定。
法条链接 回目录
《物权法》
第八十六条【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98.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99.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102.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经典案例 回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妙皇乡大梭村民委甘邓村民小组诉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妙皇乡大梭村民委大汗村民小组水资源使用权纠纷案
(水资源使用权)
【裁判要旨】相邻两方使用同一水源的,上游一方应按比例合理分配给下游一方水资源以供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