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专题精解   

发现埋藏物、隐藏物

更新时间:2016-03-11   浏览次数:156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发现埋(隐)藏物是指发现埋(隐)藏物并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行为

文章摘要2:

目录

概念 回目录

    发现埋(隐)藏物是指发现埋(隐)藏物并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行为。

埋 (隐) 藏物构成要件 回目录

    1.须为所有权归属不能判明的埋(隐) 藏物(非无主物);

    2.发现并占有埋(隐) 藏物:发现(优于占有)与占有结合。

    3.须为他人埋(隐)藏物:自埋自掘不属埋(隐) 藏物发现。

法律后果 回目录

    我国采国家取得所有权主义。

    1.《物权法》规定:

    A.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有关规定:即无人认领的埋、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B.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民法通则和意见规定:

    A.所有权主张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埋(隐) 藏物归其所有,且根据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予以保护。

    B.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法条链接 回目录

《物权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通则》

    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94.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上一篇: 拾得遗失物   

下一篇: 用益物权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