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律行为以外事实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更新时间:2015-05-07 浏览次数:26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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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由于事件、事实行为、法律规定而产生权利取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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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由于事件、事实行为、法律规定而产生权利取得效力。
基于公信力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回目录
1.受让人对权利实像调查义务止于查阅不动产登记簿:除非将异议进行了异议登记,才能消灭受让人善意。
2.基于公信力取得的两种情形:
A.表见所有权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
B.表见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让与已经登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公信力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要件:
A.受让人受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是善意的;
B.以合理价格转让;
C.转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登记在受让人名下。
裁判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回目录
裁判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根据法院、仲裁委的法律文书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1.裁判法律文书类型:
A.确认物权的裁判文书;
B.确认给付义务的裁判文书。
2.权利取得:
A.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B.物权登记不是权利取得要件,而是行使处分权的要件。
因继承、遗赠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回目录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物权,自继承/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即权利瞬间转化)。
1.遗嘱继承和遗赠: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死亡)构成的继承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2.法定继承:属于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继受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时效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回目录
我国物权法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
法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 回目录
我国物权法无法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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