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法则推定事实的认定规则——江苏盐城中院判决张健诉曹志坚欠款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0-05-02 浏览次数:20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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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一审案号:(2006)滨民一初字第0308号;二审案号:(2006)盐民一终字第0507号
【裁判要旨】欠条等字据作为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载体,如因书写不规范等瑕疵而产生不同理解时,可按公认的日常生活习惯推定。
【案情】欠条内容为:“欠冰钱1.800元整”,原告认为欠条上的“1.800元”系“1,800元”的误写,判决被告归还原告1800元。
【裁判要旨】欠条等字据作为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载体,如因书写不规范等瑕疵而产生不同理解时,可按公认的日常生活习惯推定。
【案情】欠条内容为:“欠冰钱1.800元整”,原告认为欠条上的“1.800元”系“1,800元”的误写,判决被告归还原告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