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13民终109号(1) 更新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3137 次 标签: 合同无效 依职权认定 文章摘要: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一终字第40号民事判决书 【要旨】合同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有权依法认定合同无效。 文章摘要2: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44集),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34-243页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民提字第216号 下一篇: 南京××测控仪器有限公司与南京市建邺区投资促进局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再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