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120号 更新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4070 次 标签: 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转让款 合同目的 解除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目的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120号 【裁判要旨】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未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构成违约,致使转让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转让人可以解除合同。 文章摘要2: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1669号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315号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民提字第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