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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预留份

更新时间:2022-02-26   浏览次数:1788 次 标签: D1155【胎儿预留份】

文章摘要:

(1)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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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

(2)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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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 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父母在胎儿娩出前作为法定代理人主张相应权利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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